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记者昨天在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到,贾跃亭和甘薇涉及的案件于去年8月8日立案。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显示,甘薇须向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14.03亿多元;另外还应按照年利率24%支付从2017年7月11日至实际清偿日止的违约金以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目前显示甘薇对上述法定义务“全部未履行”。值得注意的是,该信息显示贾跃亭和甘薇失信行为具体情形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而之前贾跃亭的几次失信行为具体情形则为“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此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经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以后,被执行人要主动向法院申报自己的财产,而所谓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很有可能是没有申报或者不实申报”。
贾跃亭、甘薇究竟与浙江中泰创展之间有何业务关联,目前外界还无法查到公开信息。记者查询发现,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公司设立在浙江省湖州市,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股权投资、资产管理等。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北京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这家成立于2014年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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